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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9日 星期二

落實福音生活:住哪裡的選擇?

落實福音生活:住哪裡的選擇?

案情:
Yu Sir&云將於2016年6月30日完成2年全部時間夫婦傳教士的生活返鄉。
傳教前因籌措傳教基金,云賣掉新竹居住的透天房子。
Yu Sir有一個公寓在桃園,云的父母也住在桃園;我們各自小孩都在新竹已成立家庭,沒成家的也在新竹工作。
因傳教的關係,云非常喜歡台東、澎湖,想著搬去這些充滿浪漫幸福地方的可能性。
透過家庭議會。。。。

對話:

云啊!我們來討論傳教返鄉後要住哪裡?

云:我們可以選擇住桃園或者新竹,我覺得台東超棒,我也喜歡澎湖。
(云一開始便提出最易產生紛爭的方案)

Yu Sir:想一下我們想達成怎樣的目標?

云:嗯!獲得神要給我們豐滿的祝福啊!

Yu Sir:對!我們的目標是要經營永恆的家庭,因子孫而喜樂的祝福。

云:原則是責任在哪裡就住在哪裡。

Yu Sir:永遠在家族中管理與統治。


云:家庭責任考量的要點:

云:1、父母的照顧。

Yu Sir:(爸媽在桃園跟哥哥住)

云:2、子女的來往。

Yu Sir:(大部分孩子們住新竹。)

云:3、孫子女的互動。

Yu Sir:(孫子女們都在新竹)

云:4、桃園三民媽媽的探望。(大尤姊妹的母親)

Yu Sir:我們也是要排時間,看看她老人家。


云:看來新竹的機會大增。可是,我們的房子在桃園。

Yu Sir:我們可以把房子租出去,到新竹租房子啊!


目標:經營永恆的家庭,因子孫而喜樂的祝福

原則:(限制條件)責任在哪裡就住在哪裡
1、父母的照顧。
2、子女的來往。
3、孫子女的互動。
4、三民媽媽的探望。(大尤姊妹的母親)

方案:
把桃園房子租出去,到新竹租房子。


分析其它可能解決方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