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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

王金鳳的文章---選擇

選擇 2014年09月14日

各位弟兄姊妹們大家早安:
我今天要演講的主題是選擇。
我們在出生前就有選擇的權利。在前生的時候,我們和天父及其他靈體兒女參加了一場會議,在那次會議中,天父提出了他偉大的計畫,其中包括選擇權的原則,但是路西佛反叛這項計畫,而且要破壞人的選擇權,他選擇這麼做,所以他和他的追隨者都無法得到骨肉身體。而我們因為有選擇權,所以我們做出了一個決定,就是決心遵從天父的計畫。
在今生中,我們還是擁有選擇權,因為做選擇是天父為我們所準備的計畫之一,也是神給我們最大的恩賜之一,使我們能為自己做選擇和採取行動。我們雖然能為自己做選擇,但是卻無法選擇後果,好的選擇會使人快樂,而不好的選擇會使人悲慘。
我選擇每個星期天到教會參加聚會,守安息日為聖,不但可以學習福音的知識,也可以讓自己成為一個配稱及有靈性的人。當我做正確的選擇,神就祝福我,賜予我許許多多的的弟兄姊妹們對我的幫助、指導和愛等⋯⋯,也感謝您們所做選擇,讓我的生活變得更加的充實。
我要分享來自依蓮‧戴騰的「美德的守護者」,她說:「我們每天都要做決定,多馬‧孟蓀會長曾教導我們,『命運取決於決定』。明智的運用你的自由來自己做決定,對你現在和永恆的靈性成長而言,是至關緊要的。就算年紀在小也能學習,即使年齡再大也能改變。這種想要學習和改變的渴望是上天賜予的,目的是讓你得到永恆的進步。每一天都有機會做關乎永恆的決定。」。
我們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不能怪任何人,我們都是神的孩子,有非凡的能力,不論我們的身處環境如何,我們都有能力去選擇正義和幸福。如果我們像天父祈求,神和聖靈就會幫助我們做明智的選擇。
我們也要負責去展現天父已經賜給我們的能力和才能。我們怎麼發揮能力,怎麼發揮才能,怎麼運用時間,也都要對神負責。我們也要樂於工作並自動自發的選擇去做許多很好的事情,例如跟傳教士一起傳教、跟朋友分享福音或送他一本摩爾們經,還有邀請他來教會等,都可以加速神的事工。
我知道這是真實的,我也知道神是活著的,我這麼說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